一、工作背景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事关人口素质和国家兴衰。目前,浙江省有中小学校5963所,高校108所,10-24岁青少年约600万人。由于青少年不安全性行为风险时间延长与缺乏青春健康知识、社会对两性交往的宽容与性病蔓延、正确处理性与生殖健康方面问题的能力欠缺与部分媒体的片面引导等方面的矛盾,导致青少年过早发生性行为、非意愿妊娠、不安全流产以及性病/艾滋病蔓延等现象处于增长趋势。而计生协作为生殖健康领域最大的群众团体,理应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和人文关怀精神,发挥自身的优势和特点,主动承担起推进青春健康教育工作这一社会责任。
二、主要做法
(一)坚持中小学校内青少年青春健康教育制度化
1.明确发展目标。多年来,浙江省计生协坚持在向省委省政府、省卫生计生委党组汇报工作时,把青春健康工作放在重要位置,科学制定了中小学校内青少年青春健康教育制度化、大中专院校和职业技术学校青少年青春健康教育规范化、校外流动人口青少年青春健康教育常态化的“三化”发展目标。
2.加强部门协作。联合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等9部门发文明确了各部门职责任务。适时召开各部门联席会议,联合开展工作调研,及时掌握全省青春健康教育工作情况。设计制作小学高年段和初中生的《青春健康口袋书》,免费赠送给全省部分小学高年段和初中学生。
3.推进基地建设。设立面积适当、布局合理、环境舒适的技能培训、宣传展览、图书阅览、网络视听、咨询服务等功能区,配备多媒体播放等设备;设立咨询热线;规范使用统一的计生协会标和青春健康标志,引导各地积极创立和申报省级青春健康教育基地。
(二)坚持大中专院校和职业技术学校青少年青春健康教育规范化
1.植入社团建设。为规范高校青春健康教育工作,从2014年开始,浙江省计生协不断投入经费,在高校立项实施省级青春健康社团建设和服务项目,要求建立1-3级不等的青春健康教育社团,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2.开展同伴教育。浙江省计生协每年组织开展全省青春健康培训营活动,参加对象为学校老师和学生。通过培训营活动,帮助他们进一步掌握青春健康同伴教育的方式方法。2014年以来,省计生协已举办5期高校青春健康同伴教育培训营。
3.组织交流学习。浙江省计生协建立了省青春健康教育和服务工作联络员制度,共同研究推进全省青春健康教育和服务工作;组织开展高校青春健康教育考察观摩活动;组织高校老师座谈交流青春健康工作。
(三)坚持校外流动人口青少年青春健康教育常态化
1.强化师资建设。浙江省计生协从2011年开始,每两年分别举办一次省级师资认证和一次师资提高班。制定了《师资管理办法》和《师资活动手册》,强化对师资的考核评估。
2.构建多维教育。浙江省计生协在开展青少年及家长乐于接受的参与式培训之外,还通过青春健康大讲堂、专家讲座、家长沙龙、座谈交流等形式开展性与生殖健康教育服务。通过浙江省计生协网页、公众号等平台发送青春健康知识和经验做法,供目标人群和各地计生协借鉴学习。
3.营造宣传氛围。浙江省计生协针对流动人口青少年需求和特点,通过制作《青春与责任》易拉宝、青春健康宣传折页,购买赠送青春健康类图书等提供目标人群浏览。
三、取得成效
(一)青春健康教育的重视支持程度不断提高。2013年以来,经省委领导亲自协调,省财政每年拨付省计生协10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青春健康工作。浙江省计生协与省委宣传部等部门建立了青春健康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开展工作调研,及时掌握全省工作情况。建立了工作联络QQ群和微信群,共同研究推进全省青春健康教育和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强了部门之间的协作和资源共享。杭州市将学校教师参加青春健康培训的时间纳入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学分管理,进一步激发了各类学校开展青春健康教育工作的动力。
(二)青春健康教育的阵地建设不断加强。截止目前,浙江省已成功创建了国家级青春健康教育基地14个,省级基地两批32个。这些基地建立后不仅发挥了宣传、培训、服务等基础功能作用,而且也很好地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在44所63所次大中专院校和职业技术学校立项实施国家级、省级高校青春健康项目,70所400余人次参加了青春健康培训营。杭州、温州、湖州和衢州市组建了青年网络,在高校学生中有效地推广和普及青春健康相关知识,有力地促进了高校青春健康教育工作。
(三)青春健康教育的宣传方式不断丰富。浙江省计生协在全省不断推开青少年及家长乐于接受的参与式培训外,还通过青春健康大讲堂、专家讲座、家长沙龙、座谈交流等形式开展性与生殖健康教育服务。通过浙江省计生协网站、“浙江计生协”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宣传青春健康工作情况及成效。通过举办项目管理培训班、师资认证、经验交流会和征集编印优秀教案集等,及时推广青春健康教育新理念,不断创新工作方法,丰富完善工作内容。近年来,全省县级以上计生协制作通俗易懂的宣传资料200多种、近50万份,极大地丰富和加强了青春健康的教育宣传力度。
凡注有"浙江省计划生育协会"或电头为"浙江省计划生育协会"的稿件,均为浙江省计划生育协会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省计划生育协会",并保留"浙江省计划生育协会"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