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健康网7月5日讯(浙江在线通讯员 刘庆臻)“没想到自己的献血行为让父亲成为受益人,而且减免的用血费用可以直接从住院费中扣除。”长兴和平镇的薛先生是一名无偿献血者,7月1日,他来到浙医二院长兴院区替父亲办理出院手续时感叹,“这样的政策真好,服务流程也非常简便。”
薛先生的父亲因上消化道出血住院治疗,期间输注红细胞5.5个单位。薛先生之前曾三次献血,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父亲的用血可以按规定免交、减交临床用血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根据相关标准,临床用血收费按照每200毫升全血折算220元计算,血小板计量按照一次折算800毫升全血计算。薛先生为父亲办理出院手续的同时,分分钟就完成了用血费用的减免。他拿到的《浙江省免费用血减免单》上显示:用血金额1210元,减免金额605元。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因为浙医二院长兴院区率先实现与湖州市用血直免平台数据的互联互通,薛先生的父亲成为全市首例用血费用直接减免的患者。目前,用血费用直免服务正在全省所有临床用血机构逐步推开。
放在以前,要减免用血费用,患者需要办理出院手续后携带相关材料到医院医疗安全科或本地献血办进行手工报销,不得不来回奔波。
如今,医院推出“用血服务不用跑”新举措,专门开设“出院用血报销专窗”,患者办理出院手续时提交申请,减免的费用由医院财务先行垫付;办理时长从10天左右变为即时办理;需要提供的献血者本人及亲属的证明材料也分别从5项和7项缩减到1项和2项,真正实现“数据多跑路,患者零跑腿”。
办理指南献血者本人用血:
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即可;
亲属用血:
● 提供用血者、献血者及代办者有效身份证件;
● 亲属关系证明可以是户口本、结婚证、出生证等,如无法及时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提供本人及献血者有效身份证件,并签订临床用血费用减免承诺书即可。
县卫健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敖新华介绍说:“长兴县从1998年《献血法》实施以来,大力倡导无偿献血,目前临床用血100%来自献血。今年,在浙江省医疗服务领域实施‘最多跑一次’相关细则要求下,进一步推进用血服务更便捷、更温馨,使无偿献血的市民获得感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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