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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担增加了么?五问省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2019年07月03日    来源: 浙江在线     记者 李文芳 陈宁 通讯员 鄂鸿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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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在线7月3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李文芳 陈宁 通讯员 鄂鸿雁)2019年7月1日,浙江省医疗保障局、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了《浙江省省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自2019年8月1日起施行。

  方案一出,引起了大家的普遍关注。许多老百姓会问,具体医疗服务价格究竟该怎么调,自己的医保账户是否会受影响,医保基金总体会有哪些变化?

  针对老百姓最为关注的其中五大问题,浙江省医疗保障局进行了答疑。

  一、为什么要开展这次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开展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长期以来,由于历史原因和医疗保障制度尚在逐步建设过程中,公立医疗机构收入中体现医务人员劳务技术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相对偏低,而药品、耗材及大型医用设备检查费用高且存在不合理使用现象。

  从13家在杭省级医院2018年收入构成看,医疗服务收入占29%,药品收入占36%,耗材收入占17%,检查检验收入占18%;药品耗材、检查检验的收入占七成,而真正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和专家技术价值的医疗服务收入只占三成。

  这样不仅造成药品、耗材的浪费,而且对老百姓的健康也有不良影响。同时,医生培养周期长、技术难度大、职业风险高,偏低的医疗服务价格一定程度上不利于吸引优秀的人才从医。

  因此,国务院和国家有关部门近年来陆续出台相关政策,强化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强调要积极稳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通过压缩不必要的药品耗材使用量、控制不必要的检查检验腾出空间,提高偏低的医疗服务价格,改善医疗收入结构,促进公立医院良性运行。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省医保局组建后,将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列为今年“三大改革”任务之一,会同省卫生健康委在深入开展调研、充分征求意见基础上,启动了省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二、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目标是什么?

  这次改革总体上是按照国家和省既定的“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和“控总量、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强监管”的路径开展的。通过改革,期望达到三个目标。

  一是进一步强化省级公立医院功能定位,鼓励其开展高难度手术,优化病种收治结构,更好地实施分级诊疗政策。

  二是进一步优化医院收入结构,提高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收入占比,降低药品、医用耗材、检查、检验收入占比。

  三是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促进医院建立合理用药、合理诊疗的内在激励机制。

  三、这次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价格调整项目筛选的原则是什么?主要调整哪些项目的价格?

  我省目前提供的医疗服务项目有6049项,这次改革,共涉及11类938项医疗服务项目的价格,其中价格提高879项,价格降低59项。

  项目的筛选上主要把握三条原则:

  一是重点提高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和专家技术价值、价格低于周边省市的部分技术难度大的手术项目、麻醉类项目以及诊查、护理等基本医疗服务项目的价格;

  二是适当提高中医、肿瘤等不同特色专科医院的诊疗项目价格;

  三是降低部分检查、检验项目价格。价格提高的主要包括:技术难度大、过程复杂、风险程度高的四类、五类手术项目,部分麻醉类项目,诊查、护理等基本医疗服务项目,部分中医、肿瘤等诊疗项目。价格降低的主要是影像和核医学类检查项目、部分检验类项目。同时,取消可单独收费医用耗材加成政策,实行零差率销售。

  四、医疗服务价格提高了,为什么老百姓的负担、医保基金的负担总体不会增加?

  由于这次改革原则按“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把握,医疗服务项目提价增加部分总额小于药品、耗材、检查、检验节省用量以及取消医用耗材加成收入等的总额,因此,总体上是不增加患者负担的。

  而且本次调价项目90%是医保支付项目,患者个人承担部分较少。

  当然对每个个体而言,由于提价项目自费部分的支出是增加的,而患者对节约的药品、耗材、检查、检验的感受不直接,所以,直接的感受费用是增加的;

  另外,如果用药、检查、检验不大的患者,实际的费用也会有所增加。特别是门诊诊查费提高后,患者感受更直接。按照省级医保普通门诊成人患者自费部分占比25%、儿童20%测算,具体到每一人次,普通门诊诊查费自费部分成人增加1.25元、儿童增加1元,专家门诊诊查费自费部分成人平均增加8.28元、儿童平均增加7.64元。

  应该说,个人自付部分有一定的增加。但是从长远看,通过逐步规范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降低药品、耗材等的不合理使用,控制不合理检查检验费用,不该吃的药不吃,不该做的检查不做,最终患者还是受益的。

  从对医保基金的影响看,同样由于本次价格改革调价原则按“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把握,而医院承诺的腾空间量是提价增加部分的1.1倍,药品、耗材、检查、检验大部分也是医保支付范围。因此,只要医院完成腾空间量,总体上不增加医保基金支出。

  五、这次改革的要求是“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总量真能控得住吗?有什么手段实现总量控制呢?

  针对“控总量”的问题,我们探索建立了腾调实现机制。

  一方面,我们要求医院按照改革后医疗服务项目提价增加部分的1.1倍确定各医院承诺腾空间量,按项目、按时间制订出实实在在的腾空间计划,并与政府监管部门签订责任书。

  另一方面,建立考核制度,要求医院每月将提价增加收入部分先上缴专户,每季度完成当季承诺腾空间量的予以返还,年终根据承诺腾空间量完成情况和医疗收入增长情况进行统一清算。

  如果未完成承诺的腾空间量或者医疗收入增加过快,将视情进行相应的扣减。也就是说,如果医院该腾的没腾到位、该控的没控好,就会少拿到甚至拿不到提价增加收入部分。通过这一机制,调动医院腾空间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该腾的腾到位。

  另外,省卫生健康委还将从卫生健康系统管理方面出台相关措施,将本次价格改革与公立医院党建考核、区域医疗中心布局、三甲医院复评、医院资源配置、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评价、清廉医院建设等相挂钩,来保障这次改革要求的“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目标的实现。


责任编辑:尉洁婷
标签: 医疗服务价格;浙江省;耗材;医疗服务项目;检查;改革;结构调整;医疗保障;检验;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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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1日,浙江省医疗保障局、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了《浙江省省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自2019年8月1日起施行。针对老百姓最为关注的其中五大问题,浙江省医疗保障局进行了答疑。另外,省卫生健康委还将从卫生健康系统管理方面出台相关措施,将本次价格改革与公立医院党建考核、区域医疗中心布局、三甲医院复评、医院资源配置、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评价、清廉医院建设等相挂钩,来保障这次改革要求的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