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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膜用得“毁容”了?16家医院可以上报不良反应

“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在杭州举办

2019年05月27日    来源: 浙江在线     记者 尉洁婷 通讯员 杨建军

  浙江在线-健康网5月27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尉洁婷 通讯员 杨建军)中国已经超过日本成为世界上第二大化妆品消费国,而国民化妆品消费的总额也逐年上升。

  不是一句“Oh my god!”你就一定要“买买买”的——美丽不能以损害健康作为代价。为增进公众对化妆品安全的认知和理解,引导消费者对化妆品功效的合理预期和自主选购化妆品的鉴别能力,督促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主体责任的落实,国家药品监管局决定从2019年起,在每年5月下旬举办“全国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

  5月25日上午,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药品化妆品审评中心和杭州市市场监管局在杭州市西湖银泰广场举办了“5·25护肤日”化妆品安全使用公益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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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括面膜在内的化妆品,消费者一定要在正规渠道购买合格产品。”省药品监管局化妆品处负责人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化妆品时还要注意生产日期、注意事项等包装标识内容。同时,购买后还要保留好购物票据、产品包装,以便在对不合格产品进行投诉时能提供相关证据。“若出现化妆品不良反应,消费者要立即停止使用。必要时,要去正规医院皮肤科进行检查并向监测部门上报不良反应情况。”

  本次活动除了用现场答疑、展板展示、视频播放等形式向参加活动的公众宣传化妆品的法律法规、化妆品标签标识、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知识和化妆品鉴别选购方法外,浙大一院、浙大二院、浙大邵逸夫医院和杭州市三医院的专家还现场为消费者提供皮肤养护、皮肤病治疗和化妆品不良反应处置等方面的咨询;省保健品化妆品行业协会为公众介绍了我省化妆品产业发展历程;相关化妆品企业还为公众提供简易皮肤测试、做防晒小实验和介绍美容文化等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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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化妆品不良反应就是“毁容”吗?

  化妆品不良反应是指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正常使用化妆品所引起的皮肤及其附属器的病变,以及人体局部或全身性的损害。不包括生产、职业性接触化妆品及其原料和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所引起的病变或者损害。

  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对早发现和消除产品安全隐患具有重要意义。我国正式的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始于上世纪90年代,当时的化妆品主管部门原卫生部先后认定了21家化妆品皮肤病诊断机构承担化妆品不良反应的诊断和信息收集职能。之后由于部门间的职能调整,2013年,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作为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负责我国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的技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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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觉得自己“毁容”了该怎么办?

  首先,应该到正规的医院就诊,如果是化妆品引起的不良反应,浙江全省共有16家省级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医院,他们会将符合化妆品不良反应的情况进行上报。

  省级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医院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国家级监测哨点)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

  浙江省皮肤病防治研究所(省皮肤病医院)

  杭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宁波市第二医院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嘉兴市第一医院

  湖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绍兴市人民医院

  金华市第五医院

  衢州市中医医院

  舟山医院

  浙江台州医院

  浙江省丽水市中心医院


责任编辑:王秀萍
标签: 化妆品;监测;杭州市;人民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化妆品消费;第二医院;浙江省;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5.25护肤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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