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5月23日讯 为推动医疗保障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中共浙江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浙江省医疗保障局等4部门印发《关于深化医疗保障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实施意见》,从参保群众看病报销“关键小事”入手,打通医保服务最后“堵点”。《意见》提出,11月底前,90%以上的民生事项实现“一证通办”,80%以上的医保事项实现“掌上办理”。
确保11月底前,90%以上的民生事项实现“一证通办”
按照《浙江省医保经办事项“领跑者”标准》,推进医保经办标准化,实现11个主项34个子项全省规范统一。
完善政府部门间数据共享,全面取消《浙江省医保经办事项“领跑者”标准》规定外的其他申请材料,确保11月底前90%以上的民生事项实现“一证通办”。进一步优化经办流程,力争实现医保办事“一次都不跑”。
实现省内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办理“零跑腿”
搭建全省医保数据交换平台,建立医保部门数据仓,通过异地参保信息数据交换,实现省内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办理“零跑腿”。
推进省内医保异地定点医疗机构自费结算医疗明细数据、电子发票向全省异地就医平台汇集,实现零星费用报销“网上办”“零跑腿”。推动定点医药机构上传门诊电子病历,逐步取消纸质证历本,实现医保证历本电子化。
11月底前,80%以上的医保事项实现“掌上办理”
按照政府数字化转型要求,实现参保人员在线申领、在线验证开通电子社保卡,在线完成预约挂号、医保结算、移动付费、检查取药、查阅报告、处方外配等全流程的就医服务。
推广诊间结算、自助结算,探索定点药店“扫码付”,配合做好“医后付”“医信付”和试点医院“刷脸付”。加快将网上办事向移动端拓展,年底前医保经办11个主项34个子项全部开通网上办理,11月底前80%以上的医保事项实现“掌上办理”。
确保挂号就诊、检查检验、费用结算、配药等“一码通”
落实医疗救助费用报销“一件事”,实现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鼓励各地探索“3+N”一站式结算模式,将其他补助待遇纳入直接刷卡结算范围。
打通就医“一件事”,医保和卫生健康等部门强化沟通联系,共同推进“两卡融合、一网通办”,打通参保人员就医全流程,确保挂号就诊、检查检验、费用结算、配药等“一码通”。
做好出生、身后“一件事”,推进部门数据共享、流程再造,实现一站式联办、一体化服务。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新生儿参保登记、缴费等工作;积极配合民政、公安等部门做好死亡参保人员的医保注销、待遇终止等工作,提供覆盖参保人员全生命周期的便捷服务。
全省11个设区市全部纳入长三角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范围
提升城乡居民慢病保障待遇,会同省卫健、省市场监管、省药监等部门指导各设区市及时出台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慢性病门诊保障政策,将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等12种常见慢性病纳入城乡居民门诊规定病种范围,允许城乡居民在药店刷卡购买规定病种药品,推进医保慢性病药品第三方配送服务,探索互联网医疗服务在线支付。
落实国家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战略部署,深化与沪苏皖医保部门合作,全省11个设区市全部纳入长三角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范围。扩增省内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数量。
打造医保经办30分钟服务圈
打造医保经办30分钟服务圈,全面推行部分医保经办窗口功能前移至医院、银行、基层站所。
推进“社银联通”,将参保登记、人员信息变更等事项下放至银行网点。探索“受办分离”模式,逐步将参保登记、证明开具、待遇支付等事项下沉至基层服务平台。
2019年,浙江医保还推出了深化医保领域“最多跑一次”的十大改革措施,下面就用图来了解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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