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健康网4月5日讯(浙江在线见习记者 王一鸣 记者 尉洁婷 通讯员 曹燕芳)“现在我会过两个生日,一个是我出生的日子,一个是重生的日子。爸妈给了我第一次生命,但是我们的妈妈给了我第二次生命,让我能够继续好好的生活。”
“收到你这封信我很欣慰,也能感觉到你很珍惜这次生命。我希望你能在此后活出自己的精彩。”
他们并不是亲兄弟,但却有特殊的“关系”:一位是母亲真正的儿子,另一位接受了“母亲”的肝。
在清明节前,有些很感动的故事我们想讲给你听。
往后,热爱生活不再是我一个人的责任
“去年五月份,我因消化道出血去医院治疗,当时检查出来已经是肝硬化了,医生说肝移植是我活下去的唯一选择。”小周(化名)在听到这个消息时感觉天都塌下来了,他怎么也想不到这些只有在电视剧中看过的桥段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幸运的是,等了15天,小周就匹配到了肝源,术后的恢复情况也很好。“经历过从死亡线被拉回来的失而复得,才更能懂得生命的宝贵。往后,热爱生活不再是我一个人的责任。”
而作为此次器官捐献者的家属小李(化名)回忆,当时全家一致同意捐献时,都是想着要为母亲最后再做一件有意义的事。“如果哪天自己走到生命的尽头,也同样会选择用这种方式,去给他人带来生命的希望。
为了表达感谢之情,小周在今年春节前写了封信,但由于器官捐献的“双盲原则”,他拜托浙江省红十字会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把信转交给捐献者的家属,没想到竟收到了回信,还了解到捐献者和妈妈的年龄相仿,这才有了文章开头的那一幕。
据了解,自2010年以来,我省已累计实现器官捐献1122例、角膜1700余只;2016年以来,已实现遗体捐献450余人,挽救了3000多个危重病人的生命,让1700余名失明患者恢复了光明,也让数千名医学生在“无语良师”的身上得到了宝贵的实践经验。虽然捐献的数量并不是全国最多,但是百万人口的捐献率却是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
“对于器官捐献的流程,我们率先在全国推行了比较严格的三级病情评估制度。” 浙江省红十字会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副主任阮维修介绍说,器官捐献一定是死亡在先,捐献在后。为了确保捐献者生命与健康的权益,在捐献之前会经过主管医师、省级评估专家、省级评估组核心成员三级评估,一致认定符合捐献条件,才能启动捐献程序。
要成为省级评估组核心成员除了要保证经验丰富、独立完成20例以上的死亡评估外,还要经历一系列考核才能担此重任,目前我省仅有7位核心成员。
除了严谨的医学评估,器官捐献程序还要遵守严格的法律规定和伦理要求。器官捐献协调员会征询家属的同意,协调各类器官捐献知情同意法律文书的签署、见证是否按照家属意愿获取器官、手术过程中医务人员是否对捐献者给与应有的尊重,捐献完成后的遗体是否进行符合伦理的处置……
“器官捐献,是对生命最好的延续,而保证器官捐献流程的规范,则是对生命应有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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