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一女子在当地经营一家保健品店,却“挂羊头卖狗肉”,暗地里非法行医。在接诊一患手足口病的3岁男童时,女子只是按照炎症对男童进行治疗,最终导致延误治疗,男童经抢救无效死亡。日前,当地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依法对女子作出刑事判决。
3岁男童被误诊后死亡
张霞(化名)是淮北市相山区渠沟镇张集村人,2016年1月28日下午,她发现3岁孩子瞳瞳口腔下嘴唇位置有两处溃疡便和婆婆一起带瞳瞳来到村南头的诊所。这家诊所在当地开了十几年,原先是一对夫妻开的,夫妻离婚后,诊所便由妻子徐某某经营。
因为事发时当地有孩童患手足口病,所以张霞就问瞳瞳是不是得了手足口病。徐某某看了瞳瞳的口腔和手后,说这不是手足口病。当时量体温也没有发烧,她就给孩子屁股上打了一针,然后又给配了一些治疗口腔的药,让张霞第二天带孩子再来诊所看看。
第二天上午,张霞和丈夫带着儿子去徐某某诊所,徐某某给瞳瞳输液吊水。回家后,瞳瞳的病情突然加重,家人赶紧带孩子到邻村找另外一个大夫,那位大夫看后让其赶紧带孩子到大医院看。
下午4时许,淮北市人民医院120急诊医生听诊后,发现瞳瞳肾衰竭,赶紧将其送到住院部儿科抢救。经儿科专家、感染科专家检查,瞳瞳患的是重症手足口病。
不幸的是,救治了不到一小时,医生宣布瞳瞳抢救无效死亡。
女子非法行医终获刑
案发后,当地司法部门介入,发现徐某某竟是非法行医。该诊所原先是徐某某和前夫一起经营的。2013年年底,其前夫到张楼村卫生室工作,这家诊所就交给徐某某经营。诊所虽改名为保健品店,但平常却暗地里给人看病。徐某某没有医生执业资格,诊所没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属于无证行医。
近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认为,被告人徐某某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非法行医,对被害人误诊、延误治疗,并导致被害人因病毒性脑炎,继发弥漫性肺水肿,终因呼吸、循环功能衰竭而死亡,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最终,被告人徐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在缓刑考验期内禁止其从事医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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