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8月26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郑希均)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办公室印发《通知》,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开展城市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在各地推荐的基础上,结合医疗资源需求与布局等因素,确定了118个城市医联体建设试点城市,浙江11个设区市均入选。
《通知》提出,各地要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做好相关工作,着力构建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并及时向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报送有关工作信息。
凡注有"浙江在线健康网"或电头为"浙江在线健康网"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健康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健康网",并保留"浙江在线健康网"的电头。
传真:0571-85312322
邮箱:1445439526@qq.cn
扫码关注
浙江在线健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