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浙江省医疗保障局、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了《浙江省省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将在杭13家省级公立医院将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基本原则开展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并于8月1日起施行。在此基础上,昨天,杭州市医疗保障局联合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了《杭州市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自2019年8月1日起同步实施。
本次改革的实施范围为55家医院,包括杭州市级公立医院11家,自愿参加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在杭企事业单位医院、部队医院和民营医院21家,余杭、萧山、富阳三区相关医院23家。
据了解,目前我市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共计6000多项。这次改革,市级公立医院及自愿参加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相关医院调整项目共11类、940项,价格提高项目879项、价格降低项目59项,其中938项与省局方案调整的项目、幅度一致,另新增体现杭州市级公立医院特色项目2项,取消医用耗材加成。
同时,根据推进基本医保制度一体化工作相关要求,余杭、萧山、富阳三区医院按等级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与同等级杭州市级公立医院一致。
具体而言,余杭萧山调整项目共2797项,其中价格提高项目2191项、价格降低项目606项。富阳调整项目共3171项,其中价格提高项目2665项、价格降低项目506项。调整后价格与同等级杭州市级公立医院一致,并同样取消医用耗材加成。
该《方案》重点调整项目和实施范围包括:取消医用耗材加成政策,实行零差率销售;降低影像和核医学类、检验类共两大类59个项目价格;重点上调技术难度大、手术过程复杂、风险程度高且价格偏低的四类、五类手术项目和部分麻醉类项目价格;适度调整与周边省市相比价格偏低、医院反映较大的诊查费、护理费、注射费等基本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适当兼顾中医、肿瘤等不同特色专科医院的诊疗项目;继续保持体现儿科医护人员劳务价值的项目在成人项目价格上加收的政策。
同时,为保证方案落实到位,市医疗保障局探索建立腾调实现机制。一方面,要求各医院承诺腾空间量,按项目、按时间制订出实实在在的腾空间计划,并与政府监管部门签订责任书;另一方面,建立考核制度,实行“按季结算、按年清算”。另外,市卫生健康委还将从卫生健康系统管理方面出台相关措施,将本次价格改革与公立医院党建考核、医疗布局、三甲医院复评、医院资源配置、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评价、清廉医院建设等相挂钩,来保障这次改革要求的“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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