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下午,浙江省医疗保障局联合杭州市医疗保障局共同召开“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新闻媒体发布会。
打击欺诈骗保最高奖励10万!
会上解读了《浙江省欺诈骗取医疗保障资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鼓励社会各界举报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加大对欺诈骗保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保障医保基金安全。
《办法》中提出,对举报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参保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和其他欺诈骗取医保资金的行为,给予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
各级医疗保障局可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按照医保资金损失金额、奖励等级等因素综合计算奖励金额,每起案件的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此外,自4月份开始,全省将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
计划三年时间完成检查“全覆盖”
发布会上还通报了杭州市开展定点医药机构专项检查情况。2018年以来,通过梳理排查,全市共检查医疗机构379家,其中现场检查298家;零售药店267家,其中现场检查195家。并对5起典型案例查处情况作了说明。
省医疗保障局局长杨烨在发布会上表示,自省医保局成立以来,扎实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行动和自查“回头看”活动,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截至目前,全省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7752家,现场检查5730家,处理1808家,处理参保人员716人,追回欺诈骗保资金1767万元,暂停医保协议432家,解除医保协议77家,行政处罚12家、5人,移送公安司法部门4家、21人。
值得一提的是,全省医保基金监管三年(2019-2021)行动计划,计划用3年时间完成对所有定点药店、定点医疗机构的全覆盖检查,检查率要达到100%,投诉举报查处率要达到100%。到2021年,两定医药机构违法违规发生率逐年下降,医保基金支出增幅有效控制。
智慧监管+信用监管
让“违规行为”无处遁形
杨烨强调,在监管方面,全省医疗保障部门将五管齐下,持续加强医保基金监管。
一是加强法治建设。加快立法调研,加快立法进程,加快制定医保基金监管检查办法、医疗保障基金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逐步建立和完善医保基金监管制度体系,做到有法可依,依法监管。
二是实行智慧监管。加快“智慧医保”信息工程建设进度,构建全省统一的医疗保障智能监控信息系统,提升监管实效。
三是实行行业监管。积极培育医保行业性组织,指导建设医保医师、零售药店、民营医院、医保从业人员等行业协会,引导行业组织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规范,形成医保行业自律约定。
四是实行协同监管。会同卫健、公安、药监、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建立医保监管协商制度,统筹开展重大案件、专项治理活动的组织实施,形成多部门力量叠加、信息互通、结果互认、成果共享的大监管格局。
五是实行信用监管。与省、国家公共信用平台对接,将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医保医师、执业药师、参保单位及参保个人失信行为纳入信用档案,对违法违规、严重违反协议规定的机构和个人建立“黑名单”制度,加强对失信行为的记录、公示和预警。通过多部门联合惩戒,实现“一处违规,处处受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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