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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普通的袋装茶改头换面,重新包装成能治疗多种疾病的“老汤”;拍摄一组广告宣传片,在省级卫视循环播放,就能通过电视购物销售,赚取巨额利润。近日,经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销售假药罪,依法分别判处李丽、陈强的公司罚金2000万元,分别判处李丽、陈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各处罚金280万元。
每一个轰然倒下的“神药”背后,几乎都有一众卫视广告为虎作伥的影子。
普通袋装茶变身“神药”的把戏,在卫视广告中并不少见。有些数字,本身就是最好的证明:所谓神药“老汤”,仅在某省级卫视,早晨时段广告费就是13万元一小时。从2014年4月至7月,短短3个月时间,二人就在全国部分省级卫视频道投放了2000多万元广告;而同样在短短3个多月的时间里,李丽一家公司,仅通过顺丰快递就销售“老汤”产品1100余万元。
这条所谓的“发家致富”的捷径其实并不难看穿,第一步,制作一种没有危害的食品;第二步,将其包装成包治百病的神药或保健品;第三步,不惜重金找来卫视广告“开光加持”;最后,“耳根软”的观众们就纷纷掏出腰包为其买单。
“老汤”的案例,不过是众多神药中的一例罢了。眼下,在电视广告上,还出现了一款“神奇”的生发产品——“邦瑞特牌植物防脱育发露”“飘宣秃大夫发根活力素”。这款生发“神药”,在电视购物中半价销售就高达230元一瓶。记者调查发现,其出厂价仅为12元一瓶。
再往前,据统计,十年间一款“治病强身”的药酒通报违法2630次;因涉嫌虚假宣传,某胶囊也曾多次被各地相关部门曝光,处罚超过10次……结果呢,一些神药被处罚了,又有另一批神药冒出来了。这其中,有个共同点耐人寻味:这些眼花缭乱的神药或者神酒,都是在电视广告表演艺术家的吹嘘或者电视软新闻的包装下,使消费者深信不疑。
铤而走险的骗子,自然会有司法来收拾,而真正的问题还有两个:一则,新广告法颁布这么多年,尤其是人命关天的医药或保健食品领域的电视广告监管,为什么始终牛栏关猫、几乎处在不设防的状态?二则,传统广电媒体在市场失守,恐怕近年越发凸显出广告失范的问题。卫视广告何以成了“神药”孵化器?这个问题的背后,又是否与刊播媒体的利益勾结或蒙骗审核有关系呢?知法犯法,往往是法不责众的关键肇因。出事儿了,仅仅整顿卖药的企业,为骗子提供展示平台的“主体责任”无需承担了吗?别忘了,早在2016年,《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养生类节目和医药广告播出管理的通知》就利剑出鞘,对医疗养生类节目和医药广告做了严格规定。
“神药”粉墨登场的背后,往往是重点监督企业、广告审核方、广告刊播方的利益合谋。眼下来看,对卫视广告的系统整治,也许是杜绝“神药”最速效的手段。保护消费者权益、扞卫食药市场安全,就请从管好相关领域广告乱象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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